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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内赛事-路桥举办“峰江巨变”摄影大赛活动征稿启事 2012/9/15截稿
路桥举办“峰江巨变”摄影大赛活动征稿启事 2012/9/15截稿
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2-03-28 来源:台州市摄影家协会网 点击:7841 次  【打印

  路桥区峰江街道撤镇建街道10年以来,街道在区委、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与时俱进,努力拼搏,倾力服务“和谐峰江”建设。2011年,峰江街道强势推进环境综合整治,并着手实施“绿满峰江”五年行动计划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为真实记录峰江街道在城乡一体化建设、新农村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等各项重点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就,展示峰江人民迎难而上、攻坚克难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,通过镜头,记录峰江城乡变化的珍贵点滴和历史进程,特举办本次摄影大赛。

   一、大赛主题: 峰江巨变

  二、组织单位

  主办单位:路桥区峰江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

      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

  协办单位:路桥区摄影协会

  三、大赛内容

  以摄影艺术独特的魅力,再现峰江街道撤镇建街道10年以来特别是2011年环境综合整治之后所取得的巨大成就,全方位反映峰江的城镇建设、风土民情、整治成果和当代峰江人健康、向上的精神风貌、各行各业劳动者建设的风采等。

  四、参赛规则

  1、投稿作品必须是路桥区峰江街道所辖范围内拍摄的自然风光、城市建设、各行各业、风土民情、历史古迹和精神风貌。谢绝曾在省级以上摄影比赛活动中入选和上一届《今日峰江》摄影比赛入选的作品参加。

  2、峰江街道将于2012年3月下旬组织集体摄影采风活动,请各位参赛者留意中国路桥区新闻网峰江频道(http://luqiao.zjol.com.cn/)和台州摄影家协会网(http://www.tzphoto.com.cn/)相关通知。

  3、作品形式、风格、数量不限,彩色、黑白均可。规格要求一律制成10寸,方片8寸,异型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,数码文件和反转片需制作成同样规格的照片投稿,组照不超过五张,勿装裱或卷寄,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,照片仅可做长画幅接片、反差、亮度、饱和度、裁剪、HDR等适度调整,不得进行多底合成、添加、改变色彩等大幅度技术处理。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。

  4、投稿时请务必将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(JPG格式4MB以上,TIF格式10MB以上)刻成光盘一并附寄(底片拍摄的扫描刻盘),用于影像鉴定、举办展览等;

  5、作品须在背面填写作品标题、作者真实姓名、通迅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拍摄时间、地点等相关资料。

  6、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,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。

  7、所有入选作品,举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出版、宣传、展示、公益事业等非商业性的相关活动,不另付稿酬。

  8、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责任或其它方面的纠纷,均由作者自负。

  9、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

  10、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可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则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
  五、作品评选:

  1. 评奖方式。在截稿期后,所有参赛作品均由主办方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,并最终确定获奖名次。

  2 . 奖项设置  

  本次影赛分别设立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,颁发证书和奖金,获奖作品将收录在《峰江巨变》画册中,其中

  一等奖1名,奖金5000元;

  二等奖3名,奖金各3000元;

  三等奖5名,奖金各1000元;

  优秀奖60名,奖金各300元。

  六、截稿日期

  2012年8月31日,以当地邮戳为准。

        七、投稿地址

  峰江街道宣传办(路桥区峰江街道办事处319室)

        邮    编:318054

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576—82688130

        联 系 人:郑  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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